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参考生源报考情况,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九、考试收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测试费用。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
邮编:211100
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ea.hhu.edu.cn/zsw)